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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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4 ~ 114/02/0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
工作內容 | 1.本所辦公廳舍《保全、清潔服務、硬體設備等》管理維護及採購等事宜 2.各禮堂及會議室外部租借管理業務 3.區政及福營行政大樓地下停車場管理 4.節約能源檢討 5.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2.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抗壓性。 3.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應徵。 4.具有採購專業證照、熟悉政府採購法,並具實際採購業務經驗尤佳。 5.具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需要執行公務及掌握作業時效。 6.熟悉電腦 office 操作及網際網路等應用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1.本所秘書室課員預估缺,預計114年3月出缺,除正取1名外,得酌列候補備取1名(候補期間5個月為限)。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請填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完整上傳。 2.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應徵人員甄選後如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如履歷不完整、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3.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2)29929891#630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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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4 ~ 114/0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本所辦公廳舍《保全、清潔服務、硬體設備等》管理維護及採購等事宜 2.各禮堂及會議室外部租借管理業務 3.區政及福營行政大樓地下停車場管理 4.節約能源檢討 5.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2.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抗壓性。 3.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應徵。 4.具有採購專業證照、熟悉政府採購法,並具實際採購業務經驗尤佳。 5.具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需要執行公務及掌握作業時效。 6.熟悉電腦 office 操作及網際網路等應用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1.本所秘書室課員預估缺,預計114年3月出缺,除正取1名外,得酌列候補備取1名(候補期間5個月為限)。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請填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完整上傳。 2.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應徵人員甄選後如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如履歷不完整、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3.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2)29929891#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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