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啟文國民小學
代理教保員

公告日 114/01/14
刊登起迄日 114/01/14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啟文國民小學
職稱 代理教保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新屋區啟文國小附設幼兒園。(桃園市新屋區新文路762號)。
工作內容 幼兒教保服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教保條例)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各款情形之一者。若經甄選錄取後 發現事實,取消錄取資格。 (二)依教保條例第34條第2項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 2 年內,或任職後 3 個月內接 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應考人應於規定期限內取得前開訓練證明。倘於報名時尚未取得,應填具切結書,若未於任職後3個月內向幼兒園提出前開訓練證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餘請詳如簡章。
聯絡方式 幼兒園黃主任電話: 03- 4772077 轉 28 。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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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4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啟文國民小學

職稱

代理教保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幼兒教保服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教保條例)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各款情形之一者。若經甄選錄取後 發現事實,取消錄取資格。 (二)依教保條例第34條第2項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 2 年內,或任職後 3 個月內接 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應考人應於規定期限內取得前開訓練證明。倘於報名時尚未取得,應填具切結書,若未於任職後3個月內向幼兒園提出前開訓練證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餘請詳如簡章。

聯絡方式

幼兒園黃主任電話: 03- 4772077 轉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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