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
| 公告日 | 114/01/1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14 ~ 114/02/1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 職稱 |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
| 工作內容 | 1、協助原民福利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待遇: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給付標準。 4、進用期間:114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以具原住民族身分者為佳)。 2、高中(職)以上畢業。 3、具備電腦文書系統(Excel、Word、PowerPoint等)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4、需具備汽(機)車駕照。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依序裝訂檢附以下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如附件):請貼照片,提供簡要自述(含經歷及專長),並應親自簽名。 (二)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汽(機)車駕照及相關工作經歷影本。 (四)男性需檢附免役或役畢證明影本。 (五)如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上近半年內戶籍謄本1份。 二、請於114年2月10日前(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將前開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本局「原民福利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業務助理(約用人員)」及日、夜間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談正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686 潘小姐。 五、本次徵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1/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4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職稱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協助原民福利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待遇: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給付標準。 4、進用期間:114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以具原住民族身分者為佳)。 2、高中(職)以上畢業。 3、具備電腦文書系統(Excel、Word、PowerPoint等)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4、需具備汽(機)車駕照。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依序裝訂檢附以下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如附件):請貼照片,提供簡要自述(含經歷及專長),並應親自簽名。 (二)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汽(機)車駕照及相關工作經歷影本。 (四)男性需檢附免役或役畢證明影本。 (五)如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上近半年內戶籍謄本1份。 二、請於114年2月10日前(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將前開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本局「原民福利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業務助理(約用人員)」及日、夜間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談正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686 潘小姐。 五、本次徵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