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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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7 ~ 113/1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經建課(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 |
工作內容 | (一) 轄內公園廣場綠地等維護管理相關業務。。 (二) 公園廣場租借管理業務。 (三) 協辦新巴士營運及人員管理相關業務。 (四) 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且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 無限制轉調情形;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 (五) 具機車駕照。 |
聯絡方式 | (一) 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請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機車駕照、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三)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 本所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經建課蕭課長,電話:02-22811484分機22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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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7 ~ 113/1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轄內公園廣場綠地等維護管理相關業務。。 (二) 公園廣場租借管理業務。 (三) 協辦新巴士營運及人員管理相關業務。 (四)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且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 無限制轉調情形;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 (五) 具機車駕照。
聯絡方式
(一) 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請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機車駕照、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三)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 本所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經建課蕭課長,電話:02-22811484分機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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