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6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會計室(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工作內容 一、有關會計報告之編製及審核、會計憑證之編製及整理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一)商學系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以上資格皆須檢附證明文件) 三、具備文書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 四、品行端正、工作態度佳、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誠及抗壓性能配合本局加班工作者。 五、曾於臺北市政府機關主計機構服務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預定僱用時間:自通知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二、薪俸:依據「行政院暨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 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三、報名方式: 至事求人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依該頁面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操作以完成報名。 四、報名時應將下列資料上傳事求人系統: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近 3 個月內 2 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 1 張,顯示於履歷表照片欄。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1 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5.服務證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五、資料送出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如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視同不合格。 六、報名人員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約談;於甄選完畢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七、甄選 1、甄選時間及地點:另行個別通知。 2、遴選方式: (1).初審:採書面審核方式,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個別通知參加複審(初審資格不符,報名資料不予退件)。 (2).複審:口試。 3.其他 (1)、甄選結果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2)、凡參加甄選錄取經通知未依規定前來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候用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候補時間為6個月)。 (3)、進用時,由本局按規定訂立契約僱用,如有違反契約情形者,即予解僱。 (4)、本公告未載明之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說明辦理。 八、聯絡人:廖小姐 (02)2331-4648 [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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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6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有關會計報告之編製及審核、會計憑證之編製及整理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一)商學系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以上資格皆須檢附證明文件) 三、具備文書能力,熟諳電腦及Office等操作技巧。 四、品行端正、工作態度佳、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誠及抗壓性能配合本局加班工作者。 五、曾於臺北市政府機關主計機構服務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預定僱用時間:自通知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二、薪俸:依據「行政院暨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 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三、報名方式: 至事求人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依該頁面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操作以完成報名。 四、報名時應將下列資料上傳事求人系統: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近 3 個月內 2 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 1 張,顯示於履歷表照片欄。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1 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5.服務證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五、資料送出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如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視同不合格。 六、報名人員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約談;於甄選完畢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七、甄選 1、甄選時間及地點:另行個別通知。 2、遴選方式: (1).初審:採書面審核方式,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個別通知參加複審(初審資格不符,報名資料不予退件)。 (2).複審:口試。 3.其他 (1)、甄選結果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2)、凡參加甄選錄取經通知未依規定前來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候用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候補時間為6個月)。 (3)、進用時,由本局按規定訂立契約僱用,如有違反契約情形者,即予解僱。 (4)、本公告未載明之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說明辦理。 八、聯絡人:廖小姐 (02)2331-4648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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