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1/15
刊登起迄日 114/01/14 ~ 114/0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工作內容 1. 15萬元以上採購營繕工程招標事項。 2. 公務車輛、油料及司機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 具採購或與擬任職相關之工作經驗,且熟悉行政機關運作者。 3. 具服務熱忱、負責任事及公文系統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不得僱用約僱人員各項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必附)、身分證影本(必附)、相關工作經驗、專業訓練、實績、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非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秘書室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聯絡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公開徵選,面試成績平均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7,800元),得候補1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3月20日止或至請假人員實際請假結束前1日止(依規定1年1約僱,期滿除另訂契約不再續僱)。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29365522*314鍾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4 ~ 114/0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15萬元以上採購營繕工程招標事項。 2. 公務車輛、油料及司機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 具採購或與擬任職相關之工作經驗,且熟悉行政機關運作者。 3. 具服務熱忱、負責任事及公文系統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不得僱用約僱人員各項情事之一。

聯絡方式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必附)、身分證影本(必附)、相關工作經驗、專業訓練、實績、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非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秘書室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聯絡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公開徵選,面試成績平均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7,800元),得候補1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3月20日止或至請假人員實際請假結束前1日止(依規定1年1約僱,期滿除另訂契約不再續僱)。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29365522*314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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