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科長
公告日 | 114/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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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5 ~ 114/02/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政府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都市計畫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46號) |
工作內容 | 1.綜理都市更新科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者。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7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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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5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科長
職系
都市計畫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綜理都市更新科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者。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7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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