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1/15
刊登起迄日 114/01/15 ~ 114/0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497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工作內容 (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監督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本職務係辦理本署人員請假期間所留業務,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暫訂於114年6月2日)即予解僱。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者佳。 (三)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4、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ema「訊息公告/環管署徵才」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線上應徵:請於114年1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紙本應徵:請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4年1月22日前寄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497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約僱人員】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約僱人員】。 (四)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署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7,800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5元)。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聯絡人:詹小姐,聯絡電話:04-22521718轉51206;張小姐,聯絡電話:04-22521718轉5281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5 ~ 114/0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監督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本職務係辦理本署人員請假期間所留業務,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暫訂於114年6月2日)即予解僱。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者佳。 (三)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資訊證照、身心障礙證明等)。 4、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ema「訊息公告/環管署徵才」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線上應徵:請於114年1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紙本應徵:請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4年1月22日前寄至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497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約僱人員】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約僱人員】。 (四)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署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7,800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5元)。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聯絡人:詹小姐,聯絡電話:04-22521718轉51206;張小姐,聯絡電話:04-22521718轉5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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