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圖書館
助理員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7 ~ 113/11/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圖書館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圖書史料檔案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永和分館:新北市永和區國光路2號 (面試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139號) |
工作內容 | 1.各項活動計畫規劃與執行。 2.活動新聞稿與行銷業務 3.辦理分館評鑑業務 4.辦理15萬元以上招標採購案。 5.配合總館各課室辦理相關業務。 6.各項活動計畫公文簽核與核銷。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現敘職等符合本職缺。 2.具圖書史料檔案職系或綜合行政職系或綜合行政職組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不得任用、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遷之情形者。 4.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以上。 |
聯絡方式 | 本案限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線上投遞履歷參加應徵 (一)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專長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採購證照等,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 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 本次擬列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另備取人員於本案正取人員確定之翌日起之備取有效期間3個月內,本館如有其他同性質同職務列等職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7 ~ 113/11/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圖書館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圖書史料檔案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各項活動計畫規劃與執行。 2.活動新聞稿與行銷業務 3.辦理分館評鑑業務 4.辦理15萬元以上招標採購案。 5.配合總館各課室辦理相關業務。 6.各項活動計畫公文簽核與核銷。 7.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現敘職等符合本職缺。 2.具圖書史料檔案職系或綜合行政職系或綜合行政職組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不得任用、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遷之情形者。 4.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以上。
聯絡方式
本案限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線上投遞履歷參加應徵 (一)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專長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採購證照等,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 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 本次擬列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另備取人員於本案正取人員確定之翌日起之備取有效期間3個月內,本館如有其他同性質同職務列等職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