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聘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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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5 ~ 114/01/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聘6等 |
縣市 |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 ,實際工作地點依本局指派。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事宜,含:評估需求及盤點資源、落實服務資源轉介、定期召開聯繫會議、督導受補助單位確實依核定計畫執行。 (二) 辦理年度計畫宣導及相關活動、經費請領及核銷等。 (三) 提報成果報告及彙整相關服務數據。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具有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具有衛生相關學系(如,醫務管理、健康管理、公共衛生、社會工作、心理、輔導諮商、護理、職能治療等)畢業尤佳。 (二) 具有衛生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熟諳電腦操作、積極、抗壓性強、學習能力佳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者尤佳。 (四) 可配合業務及例假日加班者尤佳。 (五) 具汽車或機車駕照者尤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支薪標準: 薪點折合金額為135元。 符合上列資格條件者,支薪標準為6等296薪點至376薪點(約新台幣39,960元至50,760元)。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114年1月21日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明、相關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汽車或機車駕照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本職缺係配合衛生福利部113年度辦理精神病病人與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本局毒防心衛科聘用人員。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由衛生局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四)聯絡人:江小姐,03-5518160分機10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聘用人員
113/11/08~1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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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5 ~ 114/0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聘6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一) 辦理精神病人社區資源布建事宜,含:評估需求及盤點資源、落實服務資源轉介、定期召開聯繫會議、督導受補助單位確實依核定計畫執行。 (二) 辦理年度計畫宣導及相關活動、經費請領及核銷等。 (三) 提報成果報告及彙整相關服務數據。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有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具有衛生相關學系(如,醫務管理、健康管理、公共衛生、社會工作、心理、輔導諮商、護理、職能治療等)畢業尤佳。 (二) 具有衛生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熟諳電腦操作、積極、抗壓性強、學習能力佳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者尤佳。 (四) 可配合業務及例假日加班者尤佳。 (五) 具汽車或機車駕照者尤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支薪標準: 薪點折合金額為135元。 符合上列資格條件者,支薪標準為6等296薪點至376薪點(約新台幣39,960元至50,760元)。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114年1月21日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明、相關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汽車或機車駕照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本職缺係配合衛生福利部113年度辦理精神病病人與照顧者社區服務資源布建計畫,本局毒防心衛科聘用人員。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由衛生局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四)聯絡人:江小姐,03-5518160分機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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