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
社會工作員

公告日 114/01/15
刊登起迄日 114/01/15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
職稱 社會工作員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30047新竹市北區崧嶺路181號)
工作內容 (一)安置學員個案管理工作。 (二)個案行為、社會關係、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遇。 (三)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 (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連結、運用與轉介。 (五)安置輔導相關行政事項。 (六)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1.國內外大學以上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2.或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3.或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及格者。 (二)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有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並未受轉調限制。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社工師證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2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三、甄選方式: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家得予從缺,本甄選結果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倘有疑義,請電洽本家人事機構賴先生(03-5222238#121)或社會工作科劉科長(03-5222238#30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5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

職稱

社會工作員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一)安置學員個案管理工作。 (二)個案行為、社會關係、社會適應等問題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遇。 (三)各相關社會福利法規所定之保護性服務。 (四)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連結、運用與轉介。 (五)安置輔導相關行政事項。 (六)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1.國內外大學以上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2.或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3.或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及格者。 (二)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有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並未受轉調限制。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社工師證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2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三、甄選方式: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家得予從缺,本甄選結果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倘有疑義,請電洽本家人事機構賴先生(03-5222238#121)或社會工作科劉科長(03-5222238#30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