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約用人員(觀護心理師)
公告日 | 114/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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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5 ~ 114/02/0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
職稱 | 約用人員(觀護心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東縣 |
工作地點 |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10號) |
工作內容 | (一)協助本署觀護案件(毒品、家暴、性侵、酒癮、情緒障礙、精神疾病等)實施下列事項: 1.個別心理諮商/治療。 2.團體心理諮商/治療。 3.心理測驗、心理衡鑑。 4.團體教育課程/講習。 5.接受工作人員對於特殊案件處遇之諮詢。 (二)辦理地檢署相關行政業務: 1.因業務而生的相關表單、成果製作。 2.辦理案件研討,提升工作團隊專業知能。 3.其他 |
資格條件 | (一)具臨床心理師證書或諮商心理師證書。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具心理 衡鑑(測驗)、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役,並附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文件。 (四)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五)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word/power point/excel)。 (六)建議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自備汽、機車等交通工具。 (七)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八)非本署檢察長、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九)經甄選合格進用者,不得於上班期間在外兼職,如經機關核可不在此限。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2月4日下午5點止,請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以掛號郵戳或親送本署收文章為憑,並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觀護心理師」,逾期不受理。 二、待遇:採月薪制,每月薪資47,840元(內含勞工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 三、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本署網站(https://www.ttc.moj.gov.tw)電子布告欄,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四、本署聯絡人:觀護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89)310180分機31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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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5 ~ 114/0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職稱
約用人員(觀護心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一)協助本署觀護案件(毒品、家暴、性侵、酒癮、情緒障礙、精神疾病等)實施下列事項: 1.個別心理諮商/治療。 2.團體心理諮商/治療。 3.心理測驗、心理衡鑑。 4.團體教育課程/講習。 5.接受工作人員對於特殊案件處遇之諮詢。 (二)辦理地檢署相關行政業務: 1.因業務而生的相關表單、成果製作。 2.辦理案件研討,提升工作團隊專業知能。 3.其他
資格條件
(一)具臨床心理師證書或諮商心理師證書。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具心理 衡鑑(測驗)、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役,並附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文件。 (四)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五)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word/power point/excel)。 (六)建議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自備汽、機車等交通工具。 (七)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八)非本署檢察長、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九)經甄選合格進用者,不得於上班期間在外兼職,如經機關核可不在此限。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2月4日下午5點止,請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以掛號郵戳或親送本署收文章為憑,並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觀護心理師」,逾期不受理。 二、待遇:採月薪制,每月薪資47,840元(內含勞工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 三、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本署網站(https://www.ttc.moj.gov.tw)電子布告欄,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四、本署聯絡人:觀護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89)310180分機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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