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戶政事務所
書記
公告日 | 11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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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5 ~ 114/01/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吉安鄉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2段124巷6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 (3).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強。 (4).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應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情事,且非於特考限制轉調期間。 (6). 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7時30分止。 2.報名應備文件: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 (5).最近銓敘證明文件 (6).最近三年考績證明 (7).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 (8).切結書 3.報名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應徵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 無誤後 (需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於「上傳附件」處上傳應檢具證件(附件僅允許上傳1個 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請先合併成1份PDF檔再行檢視後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亦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 理。 (3).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 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所提供資料如 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4).聯絡人:蔡小姐03-8528267*200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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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5 ~ 114/0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吉安鄉戶政事務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 (3).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強。 (4).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應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情事,且非於特考限制轉調期間。 (6). 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7時30分止。 2.報名應備文件: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 (5).最近銓敘證明文件 (6).最近三年考績證明 (7).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 (8).切結書 3.報名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應徵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 無誤後 (需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於「上傳附件」處上傳應檢具證件(附件僅允許上傳1個 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請先合併成1份PDF檔再行檢視後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亦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 理。 (3).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 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所提供資料如 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4).聯絡人:蔡小姐03-852826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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