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福誠高級中學
管理員
公告日 | 11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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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5 ~ 114/01/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福誠高級中學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立福誠高級中學(地址: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三路 176 號 (具身心障礙坡道 、廁所 、 電梯)) 。 |
工作內容 | 辦理文教行政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身心障礙資格者(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 10 年以上)且未具外國國籍者。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 具文教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之任用資格 ,並經委任第三職等以上銓敘審定合格實授 。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第 1 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23日(星期四)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資料」,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線上應徵上傳下列資料: (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 1.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http://school.kh.edu.tw/index.php?WebID=76 教職員甄選項下載,正本甄選當日報到時一併繳交)。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有效期內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現職派令影本。 7.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8.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108至112年)。 9.語言檢定或其他證書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三)以上文件影本請「親自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掃描上傳,未上傳上述書表證件或上傳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受理報名;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 甄選方式:擇優面試(100%),視疫情需要得改採書面審查辦理。 三、 甄選時間、地點: (一)經審查符合資格之報名人員,擇優公告面試,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甄選報到時間及地點於公告甄選名單時併同公布,請於甄選當日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報到,未依限報到者視同缺考,取消應試資格,不得異議。(本案若因疫情需要改採書面審議,則不辦理甄選報到公告。) 四、 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未達70分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二)本案甄選錄取人員任用案,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可生效。 五、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 其他事項: (一)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佈,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二)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 聯絡人:人事室蔡先生或劉小姐電話07-8224646#600、65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管理員
114/01/06~1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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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5 ~ 114/01/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福誠高級中學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辦理文教行政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有身心障礙資格者(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 10 年以上)且未具外國國籍者。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 具文教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之任用資格 ,並經委任第三職等以上銓敘審定合格實授 。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第 1 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23日(星期四)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資料」,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線上應徵上傳下列資料: (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 1.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http://school.kh.edu.tw/index.php?WebID=76 教職員甄選項下載,正本甄選當日報到時一併繳交)。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有效期內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現職派令影本。 7.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8.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108至112年)。 9.語言檢定或其他證書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三)以上文件影本請「親自簽名」,並加註「與正本相符」掃描上傳,未上傳上述書表證件或上傳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受理報名;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 甄選方式:擇優面試(100%),視疫情需要得改採書面審查辦理。 三、 甄選時間、地點: (一)經審查符合資格之報名人員,擇優公告面試,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甄選報到時間及地點於公告甄選名單時併同公布,請於甄選當日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報到,未依限報到者視同缺考,取消應試資格,不得異議。(本案若因疫情需要改採書面審議,則不辦理甄選報到公告。) 四、 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未達70分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二)本案甄選錄取人員任用案,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可生效。 五、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 其他事項: (一)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佈,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二)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 聯絡人:人事室蔡先生或劉小姐電話07-8224646#60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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