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民小學
約僱幹事

公告日 114/01/16
刊登起迄日 114/01/15 ~ 114/01/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幹事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公館路220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圖書館相關業務(含協助閱讀推動活動)。 (二)全校性重要會議開會事項與紀錄。 (三)校史管理業務。 (四)配合支援全校性之活動。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應迴避任用之一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六)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七)品行端正、勤奮盡責、具圖書館及文書處理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人及電話:(02)28912764分機701人事室吳主任或分機100教務處于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5 ~ 114/01/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幹事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圖書館相關業務(含協助閱讀推動活動)。 (二)全校性重要會議開會事項與紀錄。 (三)校史管理業務。 (四)配合支援全校性之活動。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應迴避任用之一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六)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七)品行端正、勤奮盡責、具圖書館及文書處理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人及電話:(02)28912764分機701人事室吳主任或分機100教務處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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