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1/16
刊登起迄日 114/01/15 ~ 114/0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工程、勞務及財物招標採購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工程相關綜合性統計彙整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應徵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富責任感,具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有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候補2名人員依序遞補員公開甄選職缺。聯絡電話:02-87897158-7145林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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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
114/01/07~1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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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5 ~ 114/0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工程、勞務及財物招標採購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工程相關綜合性統計彙整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應徵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富責任感,具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有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候補2名人員依序遞補員公開甄選職缺。聯絡電話:02-87897158-7145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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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7~1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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