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行政辦事員

公告日 114/01/16
刊登起迄日 114/01/15 ~ 114/0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職稱 行政辦事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新生村山林巷1號 惠蓀林場
工作內容 1、 各校課程、實習、迎新活動、研討會等規劃及接洽(含住宿、用餐、場地、導覽等安排,場勘及活動現場處理)。 2、 社群媒體宣傳與維護(含官方網站、FB粉絲頁、Line、IG、及文宣製作物文案撰稿及宣傳)。 3、 配合研究發展及環境教育業務。 4、 支援櫃檯與遊樂業務(如林場促銷活動規劃、安排與執行)。 5、 配合林場需要支援其他部門(如夜間值勤等)及調整工作內容。 6、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男女不拘。 2、 學歷:大學(含)以上。 3、 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indows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可操作影像(片)處理軟體尤佳。 4、 具旅行社接團業務經驗或有行銷、活動企劃、海報設計及社團小編貼文撰寫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薪資待遇:依「本處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辦理,以行政辦事員第1級每月新台幣35,130元敘薪。 (註:本職缺錄取人員如具碩士學歷,仍以行政辦事員大學學歷敘薪,不得申請以碩士學歷敘薪)。 *聘僱期限:本案採一年一聘,期滿如計畫繼續需要時,經考評成績優異者,得以續聘。新進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成績考核合格者正式聘僱之,其聘期追溯自試用日起生效。工作時間採彈性工時,休假採排班輪休制。供膳宿,需配合林場要求繳交膳費及宿舍費。 *本案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資格不符,本處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應檢附資料與應徵方式: 1、 履歷(包括個人照片、自傳)(如附件,電子檔可至本徵才公告"職缺相關附件"處下載)。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 3、 意者請於114年2月5日(星期三)前將履歷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電子檔EMail寄送[email protected] 報名,標題請註明『應徵惠蓀林場行政辦事員』,亦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stype=Persion),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擇優以電子郵件通知面試,爰履歷表務必留正確的E-mail;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通知及退件,逾期不予受理。 *聯絡人:04-22840397轉300(如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惠蓀林場049-2942001分機6809 莊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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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5 ~ 114/0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職稱

行政辦事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1、 各校課程、實習、迎新活動、研討會等規劃及接洽(含住宿、用餐、場地、導覽等安排,場勘及活動現場處理)。 2、 社群媒體宣傳與維護(含官方網站、FB粉絲頁、Line、IG、及文宣製作物文案撰稿及宣傳)。 3、 配合研究發展及環境教育業務。 4、 支援櫃檯與遊樂業務(如林場促銷活動規劃、安排與執行)。 5、 配合林場需要支援其他部門(如夜間值勤等)及調整工作內容。 6、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男女不拘。 2、 學歷:大學(含)以上。 3、 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indows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可操作影像(片)處理軟體尤佳。 4、 具旅行社接團業務經驗或有行銷、活動企劃、海報設計及社團小編貼文撰寫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薪資待遇:依「本處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辦理,以行政辦事員第1級每月新台幣35,130元敘薪。 (註:本職缺錄取人員如具碩士學歷,仍以行政辦事員大學學歷敘薪,不得申請以碩士學歷敘薪)。 *聘僱期限:本案採一年一聘,期滿如計畫繼續需要時,經考評成績優異者,得以續聘。新進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成績考核合格者正式聘僱之,其聘期追溯自試用日起生效。工作時間採彈性工時,休假採排班輪休制。供膳宿,需配合林場要求繳交膳費及宿舍費。 *本案列候補人員1人,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資格不符,本處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應檢附資料與應徵方式: 1、 履歷(包括個人照片、自傳)(如附件,電子檔可至本徵才公告"職缺相關附件"處下載)。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 3、 意者請於114年2月5日(星期三)前將履歷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電子檔EMail寄送[email protected] 報名,標題請註明『應徵惠蓀林場行政辦事員』,亦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stype=Persion),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擇優以電子郵件通知面試,爰履歷表務必留正確的E-mail;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通知及退件,逾期不予受理。 *聯絡人:04-22840397轉300(如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惠蓀林場049-2942001分機6809 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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