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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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6 ~ 114/01/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政府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彰化縣鹿港鎮鹿東國民小學人事室 (工作地址:彰化縣鹿港鎮長安路125號) |
工作內容 |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經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銓審人事行政職系之現職人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如無法上傳,請將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1)人事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 (2)參加彰化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職缺甄選自我評核表。 (此2表請於本府人事處網站「便民服務-人事人員專區-任免遷調」(https://personnel.chcg.gov.tw/07other/main.aspx?main_id=12272)下載外補人員應徵用表格並填妥) (二)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最長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試。 (四)報名截止日期:114年1月23日(星期四)。 (五)聯絡電話:(04)7531413李先生 ※備註: 1、經本處錄用人員由本處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我們竭誠歡迎有服務熱誠、主動積極且創意無限的夥伴,加入本縣人事服務團隊。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1/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6 ~ 114/01/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經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銓審人事行政職系之現職人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如無法上傳,請將檔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1)人事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 (2)參加彰化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職缺甄選自我評核表。 (此2表請於本府人事處網站「便民服務-人事人員專區-任免遷調」(https://personnel.chcg.gov.tw/07other/main.aspx?main_id=12272)下載外補人員應徵用表格並填妥) (二)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最長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試。 (四)報名截止日期:114年1月23日(星期四)。 (五)聯絡電話:(04)7531413李先生 ※備註: 1、經本處錄用人員由本處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我們竭誠歡迎有服務熱誠、主動積極且創意無限的夥伴,加入本縣人事服務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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