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
秘書

公告日 114/01/16
刊登起迄日 114/01/16 ~ 114/0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監察院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2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監察院監察業務處 (100216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
工作內容 1.處理綜合性行政業務。 2.負責文稿之簽擬及審核事項。 3.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需兼具以下各點)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關法律系所畢業取得證書者。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經銓敘審定簡任第11職等或第12職等合格實授,無限制轉調情形,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應徵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 (二)能力 1.具辦理法制、訴願、調解,或司法行政等相關業務10年以上之公職經驗。 2.品行端正、積極負責、熱心服務,具團隊精神、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 3.具有處理綜合性行政事務與核(撰)稿經驗及處理專案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5日止。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暫定114年2月中下旬在本院舉行(日期確定後另行通知)。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檢具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cy.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以A4紙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式)、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及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書面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身心障礙者請另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監察業務處簡任秘書甄選,以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郵遞區號:100216,「監察院人事室洪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甄選方式: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經審查合格者,再從中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筆試(占總成績30%)及面試(占總成績70%),並依筆、面試結果做為評比依據。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經甄選通過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院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本次甄選依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並得酌列備取人員1至2名。列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六)聯絡電話:(02)23413183分機625洪小姐或分機536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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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6 ~ 114/0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監察院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2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處理綜合性行政業務。 2.負責文稿之簽擬及審核事項。 3.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需兼具以下各點)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關法律系所畢業取得證書者。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經銓敘審定簡任第11職等或第12職等合格實授,無限制轉調情形,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應徵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 (二)能力 1.具辦理法制、訴願、調解,或司法行政等相關業務10年以上之公職經驗。 2.品行端正、積極負責、熱心服務,具團隊精神、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 3.具有處理綜合性行政事務與核(撰)稿經驗及處理專案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5日止。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暫定114年2月中下旬在本院舉行(日期確定後另行通知)。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檢具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cy.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以A4紙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式)、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及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書面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身心障礙者請另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監察業務處簡任秘書甄選,以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郵遞區號:100216,「監察院人事室洪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甄選方式: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經審查合格者,再從中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合於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筆試(占總成績30%)及面試(占總成績70%),並依筆、面試結果做為評比依據。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經甄選通過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院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本次甄選依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並得酌列備取人員1至2名。列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六)聯絡電話:(02)23413183分機625洪小姐或分機536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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