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約用人員(衛214,預估2月11日出缺)
公告日 | 11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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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6 ~ 114/01/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約用人員(衛214,預估2月11日出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蘇澳鎮衛生所(宜蘭縣蘇澳鎮志成路60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宜蘭縣蘇澳鎮衛生所長期照護服務體系高齡者專車接送計畫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職業駕駛執照,且最近6個月內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達四點以上,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但肇事原因事實,非可歸責於駕駛人者,不在此限。 (二)就任前應至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施行「一般體格檢查」及每年應施行「一般健康檢查」。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要點第8條不得僱用情事。 (四)如具身心障礙證明且能適任者,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一)本案人員月酬約3萬1,200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契約採勞基法曆年制,自報到日起契約結束或計畫停止,本計畫聘僱之人員即不再續僱,續聘與否視計畫預算經費及年終考核情形辦理。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職業駕照影本、4.無違規肇事紀錄證明文件,於114年1月22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李先生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蘇澳鎮衛生所約用人員(衛214)」。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55李先生(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蘇澳鎮衛生所電話(03)9962185分機209。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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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6 ~ 114/0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用人員(衛214,預估2月11日出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宜蘭縣蘇澳鎮衛生所長期照護服務體系高齡者專車接送計畫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職業駕駛執照,且最近6個月內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達四點以上,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但肇事原因事實,非可歸責於駕駛人者,不在此限。 (二)就任前應至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施行「一般體格檢查」及每年應施行「一般健康檢查」。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要點第8條不得僱用情事。 (四)如具身心障礙證明且能適任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本案人員月酬約3萬1,200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契約採勞基法曆年制,自報到日起契約結束或計畫停止,本計畫聘僱之人員即不再續僱,續聘與否視計畫預算經費及年終考核情形辦理。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職業駕照影本、4.無違規肇事紀錄證明文件,於114年1月22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李先生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蘇澳鎮衛生所約用人員(衛214)」。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55李先生(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蘇澳鎮衛生所電話(03)9962185分機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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