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技士
公告日 | 11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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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6 ~ 114/02/0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政府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
工作內容 | 1. 漁港之規劃及興建。 2. 漁港工程發包、簽約、付款、結算、驗收等工作。 3. 漁港港區之維護及管理。 4. 漁港岸上公共設施之興建及維護管理。 5.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1.具有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2.具辦理工程採購、實際辦理工程管理及督導經驗佳。 |
聯絡方式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4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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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6 ~ 114/0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 漁港之規劃及興建。 2. 漁港工程發包、簽約、付款、結算、驗收等工作。 3. 漁港港區之維護及管理。 4. 漁港岸上公共設施之興建及維護管理。 5.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具有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2.具辦理工程採購、實際辦理工程管理及督導經驗佳。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4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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