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
臨時人員

公告日 114/01/16
刊登起迄日 114/01/16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考選部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考選部第一試務大樓闈場(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工作內容 (一)工作範圍:(詳附件應辦事項檢核表) 1.入闈前:闈場之床組布置、環境清潔整理。 2.入闈期間:每日環境清潔(生活區、浴廁)、試題箱打包搬運(箱數依考試規模,須具備相當程度負重能力)、茶水準備、水果洗切等事宜。 3.出闈後:環境復原、垃圾清運。 (二)工作期程與每日工作時間: 1.本項工作非定期性工作,徵選合格者將施以培訓,並配合本部考試入闈期程及人力需要適時遴用。 2.入闈天數依考試規模大小約7天至16天不等,入闈期間全程住宿闈場,非經題務組組長同意不得與外界聯繫,闈內每日供應三餐及宵夜。 3.每日工作時間以上午8至12時,下午2至6時,晚上7時30分至9時30分,計10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彈性調整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時間在12小時以內。 (三)工作酬勞:依據本部各項考試工作酬勞費用支給要點規定,每日支給新臺幣2,100元(含勞保)。 (四)其他事項: 1.闈內不可抽菸、喝酒、嚼檳榔或其他不良行為。 2.入闈時,除攜帶個人衣物、藥品、盥洗用品外,不得攜帶錄音機、照相機、攝影機、收音機、電腦、高耗電電器用品、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 3.闈場係與外界阻隔之封閉式環境,入闈期間須二人以上同寢住宿,個人應評估對於封閉式環境及團體生活適應能力。
資格條件 未滿6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操守良好、具工作熱忱且遵守團體紀律者。
聯絡方式 (一) 請填具簡式履歷表(如附檔案,包括畢業學校、工作經歷等資料),於114年2月7日前將履歷表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應徵,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將另以電話及簡訊另行通知說明會時間;未獲通知者,本部恕不另行回覆。 (二)聯絡人:魏先生 (三)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3190 (四)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傳真:02-2236348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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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6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考選部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範圍:(詳附件應辦事項檢核表) 1.入闈前:闈場之床組布置、環境清潔整理。 2.入闈期間:每日環境清潔(生活區、浴廁)、試題箱打包搬運(箱數依考試規模,須具備相當程度負重能力)、茶水準備、水果洗切等事宜。 3.出闈後:環境復原、垃圾清運。 (二)工作期程與每日工作時間: 1.本項工作非定期性工作,徵選合格者將施以培訓,並配合本部考試入闈期程及人力需要適時遴用。 2.入闈天數依考試規模大小約7天至16天不等,入闈期間全程住宿闈場,非經題務組組長同意不得與外界聯繫,闈內每日供應三餐及宵夜。 3.每日工作時間以上午8至12時,下午2至6時,晚上7時30分至9時30分,計10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彈性調整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時間在12小時以內。 (三)工作酬勞:依據本部各項考試工作酬勞費用支給要點規定,每日支給新臺幣2,100元(含勞保)。 (四)其他事項: 1.闈內不可抽菸、喝酒、嚼檳榔或其他不良行為。 2.入闈時,除攜帶個人衣物、藥品、盥洗用品外,不得攜帶錄音機、照相機、攝影機、收音機、電腦、高耗電電器用品、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 3.闈場係與外界阻隔之封閉式環境,入闈期間須二人以上同寢住宿,個人應評估對於封閉式環境及團體生活適應能力。

資格條件

未滿6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操守良好、具工作熱忱且遵守團體紀律者。

聯絡方式

(一) 請填具簡式履歷表(如附檔案,包括畢業學校、工作經歷等資料),於114年2月7日前將履歷表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應徵,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將另以電話及簡訊另行通知說明會時間;未獲通知者,本部恕不另行回覆。 (二)聯絡人:魏先生 (三)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3190 (四)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傳真:02-2236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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