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庶務組長

公告日 114/01/17
刊登起迄日 114/01/16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職稱 庶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竹南鎮公義路890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各項採購(含工程業務)、辦理修繕之業務。 (二)財產、物品管理。 (三)消防安全防災(含校長指派防火管理人、內容由計劃至文書之處理)。 (四)工友管理、臨時人員管理、校車管理、電話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已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熟悉電腦各項操作等文書編輯處理能力。 (六)熟悉政府採購法並具實務經驗者尤佳(具被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政府採購相關研習訓練或相關精密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式辦理。 (二) 請應徵者於本(114)年1⽉24⽇前,於本⾴⾯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述。 (三) 完成授權後, 1. 請⾄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校不另⾏通知補件)。 2. 檢附其他作表現、專業能等特殊事蹟資料,以利評分: (1) 語能⼒檢定(含英、客、閩及原語)、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 (2) 近5年專案考績次記功、功績獎章、楷模獎章、專業獎章、勳章、公務員傑出貢獻獎個獎、模範公務員等個重殊榮。或獲頒作楷模、績優員及其他未達重殊榮程度之證明,如以影本傳送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職名章或私章。 3. 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PDF電⼦檔上傳,且不超過10MB。 (四) 經書審查,相關資料全且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擇優通知⾯試,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或未達本校擇優條件者恕不通知。⾯試後擇優錄取(僅通知錄取員,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校得予以從缺。 (五) 本次徵才錄取正額名額1名,另列候補⼈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動喪失備取資格。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7-580566轉6701人事室。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6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職稱

庶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各項採購(含工程業務)、辦理修繕之業務。 (二)財產、物品管理。 (三)消防安全防災(含校長指派防火管理人、內容由計劃至文書之處理)。 (四)工友管理、臨時人員管理、校車管理、電話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已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熟悉電腦各項操作等文書編輯處理能力。 (六)熟悉政府採購法並具實務經驗者尤佳(具被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政府採購相關研習訓練或相關精密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式辦理。 (二) 請應徵者於本(114)年1⽉24⽇前,於本⾴⾯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述。 (三) 完成授權後, 1. 請⾄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校不另⾏通知補件)。 2. 檢附其他作表現、專業能等特殊事蹟資料,以利評分: (1) 語能⼒檢定(含英、客、閩及原語)、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 (2) 近5年專案考績次記功、功績獎章、楷模獎章、專業獎章、勳章、公務員傑出貢獻獎個獎、模範公務員等個重殊榮。或獲頒作楷模、績優員及其他未達重殊榮程度之證明,如以影本傳送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職名章或私章。 3. 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PDF電⼦檔上傳,且不超過10MB。 (四) 經書審查,相關資料全且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擇優通知⾯試,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或未達本校擇優條件者恕不通知。⾯試後擇優錄取(僅通知錄取員,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校得予以從缺。 (五) 本次徵才錄取正額名額1名,另列候補⼈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動喪失備取資格。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7-580566轉6701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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