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專任研究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公告日 | 114/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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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16 ~ 114/02/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職稱 | 專任研究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工作內容 | 一、智慧科技整合社區健康照護與生活照顧計畫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藥衛生學群或社會工作、老人照顧、長期照顧、健康服務管理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 (二)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具有擬任工作性質(衛生行政、醫療照護、整合服務規劃或問卷調查與分析等)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軟體應用與編排作業、會計處理實務能力及有醫療照護、衛生行政、問卷調查、服務規劃、研究計畫執行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三、具有機、汽車駕照尤佳。 四、歡迎原住民身分者及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聯絡方式 | 一、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萬7,800元(比照約聘六等1階,280薪點)。 二、工作期程:錄取者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將依國家衛生研究院計畫預算補助或計劃年度成果績效審查之結果,延長或終止)。 三、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一) 即日起至114年2月3日中午12時截止收件。 (二) 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應黏貼3個月近照,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應徵醫事管理科-智慧科技整合社區健康照護與生活照顧計畫-專任研究助理)」,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周先生)收,或寄電子郵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至[email protected],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 公告初審名單:應徵人員經本局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電話個別通知初審合格人員,並名單公佈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二) 甄試日期及地點:114年2月4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於本局101會議室辦理。 (三) 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六、名額: (一) 正取1人,視成績擇優備取2人以內。 (二) 本案屬於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得到職,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 備取資格保留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四)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周先生), 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2336。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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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6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專任研究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智慧科技整合社區健康照護與生活照顧計畫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藥衛生學群或社會工作、老人照顧、長期照顧、健康服務管理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 (二)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具有擬任工作性質(衛生行政、醫療照護、整合服務規劃或問卷調查與分析等)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軟體應用與編排作業、會計處理實務能力及有醫療照護、衛生行政、問卷調查、服務規劃、研究計畫執行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三、具有機、汽車駕照尤佳。 四、歡迎原住民身分者及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聯絡方式
一、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萬7,800元(比照約聘六等1階,280薪點)。 二、工作期程:錄取者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將依國家衛生研究院計畫預算補助或計劃年度成果績效審查之結果,延長或終止)。 三、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一) 即日起至114年2月3日中午12時截止收件。 (二) 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應黏貼3個月近照,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應徵醫事管理科-智慧科技整合社區健康照護與生活照顧計畫-專任研究助理)」,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周先生)收,或寄電子郵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至[email protected],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 (一) 公告初審名單:應徵人員經本局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電話個別通知初審合格人員,並名單公佈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二) 甄試日期及地點:114年2月4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於本局101會議室辦理。 (三) 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六、名額: (一) 正取1人,視成績擇優備取2人以內。 (二) 本案屬於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得到職,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 備取資格保留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四)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周先生), 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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