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校聘諮商員
| 公告日 | 114/01/17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16 ~ 114/02/0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
| 職稱 | 校聘諮商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南市 |
| 工作地點 |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
| 工作內容 | 一、精神科醫師駐診服務規劃與執行。 二、個案管理與會談。 三、導師業務規劃與執行。 四、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及相關業務執行。 五、心理健康促進計畫及深耕計畫規劃執行。 六、諮商輔導相關行政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具教育部認證之國內外社會工作、諮商輔導、臨床心理等相關研究所畢業。 (三)具社會工作師或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 二、熟悉中英文電腦文書處理,且具良好表達能力;有行政經驗、公文撰寫能力、思維縝密且文筆流暢者優先進用。 三、具有責任感、個性開朗、樂於溝通、積極主動、具團隊合作能力、學習能力強。 |
| 聯絡方式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4年2月5日(三 )送達至本處(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專人方式送達,需先於總務處文書保管組掛號)。 報名須知 一、採書面方式報名,並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履歷表(含個人自傳500字以內)。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四)社會工作師或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 (五)其他工作及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資料。 (六)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https://personnel.tnnua.edu.tw/p/406-1023-21103,r178.php?Lang=zh-tw ※錄取後,以上文件查驗正本無誤,始得正式簽約僱用。 二、郵寄地址: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務處收(7204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並請註明【應徵校聘諮商員】。 三、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進用與否均不退件。 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到校進行面試。 二、第二階段:面試。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函復及通知。 三、面試日期:另以電話個別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若干,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為限。 僱用期間 一、上班報到日期:依實際通知為主。 二、雇用期間:自正式上班日起。另試用期間為三個月;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程序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由備取人員遞補,惟備取人員仍應先行試用程序。 備註說明 一、僱用人: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簡稱甲方;受僱人簡稱乙方。 二、契約樣稿請參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本校單行規章「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約用人員勞動契約書」,管理要點請參見「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管理要點」。 三、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 聯絡方式:(06)693-1352,學生事務處。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1/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6 ~ 114/0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職稱
校聘諮商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精神科醫師駐診服務規劃與執行。 二、個案管理與會談。 三、導師業務規劃與執行。 四、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及相關業務執行。 五、心理健康促進計畫及深耕計畫規劃執行。 六、諮商輔導相關行政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具教育部認證之國內外社會工作、諮商輔導、臨床心理等相關研究所畢業。 (三)具社會工作師或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 二、熟悉中英文電腦文書處理,且具良好表達能力;有行政經驗、公文撰寫能力、思維縝密且文筆流暢者優先進用。 三、具有責任感、個性開朗、樂於溝通、積極主動、具團隊合作能力、學習能力強。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4年2月5日(三 )送達至本處(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專人方式送達,需先於總務處文書保管組掛號)。 報名須知 一、採書面方式報名,並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履歷表(含個人自傳500字以內)。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四)社會工作師或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影本。 (五)其他工作及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資料。 (六)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https://personnel.tnnua.edu.tw/p/406-1023-21103,r178.php?Lang=zh-tw ※錄取後,以上文件查驗正本無誤,始得正式簽約僱用。 二、郵寄地址: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務處收(7204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並請註明【應徵校聘諮商員】。 三、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進用與否均不退件。 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到校進行面試。 二、第二階段:面試。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函復及通知。 三、面試日期:另以電話個別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若干,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為限。 僱用期間 一、上班報到日期:依實際通知為主。 二、雇用期間:自正式上班日起。另試用期間為三個月;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程序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由備取人員遞補,惟備取人員仍應先行試用程序。 備註說明 一、僱用人: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簡稱甲方;受僱人簡稱乙方。 二、契約樣稿請參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本校單行規章「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約用人員勞動契約書」,管理要點請參見「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管理要點」。 三、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 聯絡方式:(06)693-1352,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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