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1/17
刊登起迄日 114/01/17 ~ 114/0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或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安康辦事處、深坑區所、烏來區所、坪林區所、石碇區所;以上工作地址由機關視業務需要指派。
工作內容 一、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二、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須敘委任第2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最近三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列乙等者。 四、 最近三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五、 具有電腦處理操作能力,戶政經驗者尤佳 六、 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二、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2月2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如有證件不齊將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初任同一序列職務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 其他如語文檢定證書或相關專長證件等(無則免附)。 (6) 前開證件以外之其他證明文件(有請檢具)。 備註: 一、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工作地址: 1. 新店戶政事務所本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1樓。 2. 安康辦事處: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2段120號3樓。 3. 深坑區所:新北市深坑區平埔街16號4樓。 4. 烏來區所: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5段111號。 5. 坪林區所:新北市坪林區坪林106之1號。 6. 石碇區所:新北市石碇區碇坪路1段88號。 三、聯絡人: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 人事 莊小姐,電話:29147675分機50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7 ~ 114/0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二、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須敘委任第2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最近三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列乙等者。 四、 最近三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五、 具有電腦處理操作能力,戶政經驗者尤佳 六、 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二、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2月2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如有證件不齊將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初任同一序列職務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 其他如語文檢定證書或相關專長證件等(無則免附)。 (6) 前開證件以外之其他證明文件(有請檢具)。 備註: 一、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工作地址: 1. 新店戶政事務所本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1樓。 2. 安康辦事處: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2段120號3樓。 3. 深坑區所:新北市深坑區平埔街16號4樓。 4. 烏來區所: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5段111號。 5. 坪林區所:新北市坪林區坪林106之1號。 6. 石碇區所:新北市石碇區碇坪路1段88號。 三、聯絡人: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 人事 莊小姐,電話:29147675分機503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