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約僱駕駛

公告日 114/01/17
刊登起迄日 114/01/17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
職稱 約僱駕駛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工作內容 一、負責與陪同首長公務行程,駕駛工作將與首長共同進退,並明定於約僱人員僱用契約。 二、 聯繫與管理首長公務行程。 三、 負責首長日常通勤及公務行程之駕駛工作。 四、 首長專用車之保養車輛、保管及維護。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持有有效小型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 具有擔任公務部門車輛駕駛1年以上經驗。
聯絡方式 1.約僱駕駛人員(33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44,550元)。 2.意者請依資格條件檢附下列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 (2)持有有效小型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等影本。 (4)身分證影本。 3.於114年1月20日前逕寄「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勞動部秘書處黃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動部秘書處約僱駕駛職務」。 4.甄選方式將先就書面資料審查,再擇優通知面試。 5.正取1名,另視成績得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7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

職稱

約僱駕駛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負責與陪同首長公務行程,駕駛工作將與首長共同進退,並明定於約僱人員僱用契約。 二、 聯繫與管理首長公務行程。 三、 負責首長日常通勤及公務行程之駕駛工作。 四、 首長專用車之保養車輛、保管及維護。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持有有效小型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 具有擔任公務部門車輛駕駛1年以上經驗。

聯絡方式

1.約僱駕駛人員(33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44,550元)。 2.意者請依資格條件檢附下列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 (2)持有有效小型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等影本。 (4)身分證影本。 3.於114年1月20日前逕寄「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勞動部秘書處黃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動部秘書處約僱駕駛職務」。 4.甄選方式將先就書面資料審查,再擇優通知面試。 5.正取1名,另視成績得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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