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專員
公告日 | 114/01/1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17 ~ 114/01/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政府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360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青年事務委員會、青年國內暨國際交流等相關業務。 (二) 辦理中央部會、青年發展相關計畫及海洋青年創業基地營運管理作業。 (三) 辦理青年國際競賽與技術士證照補助方案。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滿5年。 (二) 具大學以上學歷。 (三) 最近3年考績,2年考列甲等以上。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檢具資料及應徵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應徵者於本(114)年1月20日(星期一)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 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府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 聯絡電話:037-559578江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1/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7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
職稱
專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 辦理青年事務委員會、青年國內暨國際交流等相關業務。 (二) 辦理中央部會、青年發展相關計畫及海洋青年創業基地營運管理作業。 (三) 辦理青年國際競賽與技術士證照補助方案。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滿5年。 (二) 具大學以上學歷。 (三) 最近3年考績,2年考列甲等以上。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及應徵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應徵者於本(114)年1月20日(星期一)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 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府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 聯絡電話:037-559578江小姐。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