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通行費進用約僱修護技工(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1/17
刊登起迄日 114/01/17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通行費進用約僱修護技工(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轄區
工作內容 辦理車輛機具駕駛操作引擎、底盤、電機冷氣等維護及管理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工作 。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 以上學校畢業,從事 車輛、機械之駕駛、維修、修復、保養工作或相當工作經驗者;且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持有證明文件者能從事一般勞動工作者領有技工執照、技術士證照尤佳。 (二) 電腦文書處理如Excel、Word、Writer等電腦office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三) 具工作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一)繳付證件: 1.履歷表(參照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含照片(最近2吋彩色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證明文件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應徵者為男性者適用)。 以上證件請依序裝訂成冊置入信封後密封,以掛號交寄(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約僱修護技工」。 (二)報名地址:11467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機料及保養場張先生收,聯絡電話:02-27936555轉2360。 (三)收件截止日:114年2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甄選項目: 1.電腦文書處理之基本操作25% 2.車輛零件識別25% 3.面試50% (五)經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資料。 (六)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後補名額1至2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起3個月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職缺。 (七)月支工作報酬為月薪新臺幣28,952元,年終考核甲等得逐年晉薪至最高35,520元。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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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7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通行費進用約僱修護技工(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車輛機具駕駛操作引擎、底盤、電機冷氣等維護及管理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工作 。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 以上學校畢業,從事 車輛、機械之駕駛、維修、修復、保養工作或相當工作經驗者;且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持有證明文件者能從事一般勞動工作者領有技工執照、技術士證照尤佳。 (二) 電腦文書處理如Excel、Word、Writer等電腦office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三) 具工作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一)繳付證件: 1.履歷表(參照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含照片(最近2吋彩色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證明文件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應徵者為男性者適用)。 以上證件請依序裝訂成冊置入信封後密封,以掛號交寄(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約僱修護技工」。 (二)報名地址:11467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機料及保養場張先生收,聯絡電話:02-27936555轉2360。 (三)收件截止日:114年2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甄選項目: 1.電腦文書處理之基本操作25% 2.車輛零件識別25% 3.面試50% (五)經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資料。 (六)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後補名額1至2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起3個月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職缺。 (七)月支工作報酬為月薪新臺幣28,952元,年終考核甲等得逐年晉薪至最高35,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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