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6 ~ 113/11/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工作內容 一、協助社會福利業務及推動事項。 二、協助社福補助業務及查核作業。 三、協辦社福績效考核作業及相關事項。 四、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社會福利、社會工作、公共行政、法律或其他經本署認可之國內外相關學院、系、所大學以上畢業之人員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1月30日前檢附簡歷表、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婦女福利及企劃組收(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姓名、應徵單位(婦女福利及企劃組管制考核科臨時人員職務)、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二、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案臨時人員,大學學歷312薪點(每月42,120元);研究所學歷328(每月44,280元)。 五、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黃小姐(人事),聯絡電話:02-89791196轉601;姜小姐(業務),聯絡電話:02-26531954。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6 ~ 113/11/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社會福利業務及推動事項。 二、協助社福補助業務及查核作業。 三、協辦社福績效考核作業及相關事項。 四、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社會福利、社會工作、公共行政、法律或其他經本署認可之國內外相關學院、系、所大學以上畢業之人員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1月30日前檢附簡歷表、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婦女福利及企劃組收(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姓名、應徵單位(婦女福利及企劃組管制考核科臨時人員職務)、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二、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案臨時人員,大學學歷312薪點(每月42,120元);研究所學歷328(每月44,280元)。 五、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黃小姐(人事),聯絡電話:02-89791196轉601;姜小姐(業務),聯絡電話:02-2653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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