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助理教授

公告日 114/01/18
刊登起迄日 114/01/17 ~ 114/0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助理教授
職系
職等 營建工程系(結構工程領域)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工作內容 【可任教科目及教學研究方向】 可教授結構工程相關課程,如:營建工程概論、材料力學、高等材料力學、有限元素法、結構分析、鋼筋混凝土、混凝土材料與實習、地震工程等。
資格條件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專任教師徵才公告內容 聘用單位:營建工程系 起聘日期:114年8月1日 聘任等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收件截止日:114年2月20日(郵戳為憑) 名額:結構工程領域1名 【應徵資格】 學歷:具博士學位 專長或條件 一、應聘教師須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104年1月16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 二、結構工程領域:研究領域以結構及耐震防災為研究領域,具有大型結構試驗經驗者尤佳,或具有大數據處理等跨領域研究能力者。 三、具備英語教學能力。
聯絡方式 【應徵資料】 1.新聘專任教師申請表(附件1) 2.專任教師應徵人員名冊(附件2) 3.個人簡歷、自傳:個人簡歷請提供2至3頁(A4規格),並請於末 頁親自簽名。 4.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2)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附件3) (3)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5.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7.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8.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9.擬任人員具結書並簽名。(附件4) 10.「工學院新聘教師自評點數核算表」並簽名,含佐證資料。(附件5) 11.近五年著作目錄及研究領域:期刊論文(加註SCIE、SSCI等)、發表國際研討會論文、發明專利等,擔任研究計畫案之計畫主持人(例如:國科會計畫、產學合作計畫等),近五年內學術著作抽印本或影本及其他有利審查文件。 12.推薦函二封。 13.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 【聘用單位聯絡人】 姓名:營建工程系劉小姐 電話:(07)6011000轉3210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一、本案徵才相關疑問,請洽詢聘用單位聯絡人。 二、應徵資料請寄:82445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收,並應註記「應徵營建工程系(結構工程領域)專任教師」。 三、請將「專任教師應徵人員名冊(附件2)」及「應徵資料」之電子檔,回傳至[email protected])。 四、經審查合格者,將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還書面資料。 五、依本校「工學院新聘各職級專任(案)教師資格審查要點」及「本校專任教師聘任辦法」辦理。 六、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依「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辦理採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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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7 ~ 114/0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助理教授

職系

職等

營建工程系(結構工程領域)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可任教科目及教學研究方向】 可教授結構工程相關課程,如:營建工程概論、材料力學、高等材料力學、有限元素法、結構分析、鋼筋混凝土、混凝土材料與實習、地震工程等。

資格條件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專任教師徵才公告內容 聘用單位:營建工程系 起聘日期:114年8月1日 聘任等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收件截止日:114年2月20日(郵戳為憑) 名額:結構工程領域1名 【應徵資格】 學歷:具博士學位 專長或條件 一、應聘教師須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104年1月16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 二、結構工程領域:研究領域以結構及耐震防災為研究領域,具有大型結構試驗經驗者尤佳,或具有大數據處理等跨領域研究能力者。 三、具備英語教學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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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資料】 1.新聘專任教師申請表(附件1) 2.專任教師應徵人員名冊(附件2) 3.個人簡歷、自傳:個人簡歷請提供2至3頁(A4規格),並請於末 頁親自簽名。 4.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2)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附件3) (3)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5.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7.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8.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9.擬任人員具結書並簽名。(附件4) 10.「工學院新聘教師自評點數核算表」並簽名,含佐證資料。(附件5) 11.近五年著作目錄及研究領域:期刊論文(加註SCIE、SSCI等)、發表國際研討會論文、發明專利等,擔任研究計畫案之計畫主持人(例如:國科會計畫、產學合作計畫等),近五年內學術著作抽印本或影本及其他有利審查文件。 12.推薦函二封。 13.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 【聘用單位聯絡人】 姓名:營建工程系劉小姐 電話:(07)6011000轉3210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一、本案徵才相關疑問,請洽詢聘用單位聯絡人。 二、應徵資料請寄:82445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收,並應註記「應徵營建工程系(結構工程領域)專任教師」。 三、請將「專任教師應徵人員名冊(附件2)」及「應徵資料」之電子檔,回傳至[email protected])。 四、經審查合格者,將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還書面資料。 五、依本校「工學院新聘各職級專任(案)教師資格審查要點」及「本校專任教師聘任辦法」辦理。 六、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依「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辦理採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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