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
設計師
公告日 | 114/01/1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17 ~ 114/01/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數位發展部 |
職稱 | 設計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數位發展部資料創新司) |
工作內容 | 1.政府資料開放及再利用系統建置及管理。 2.推動政府資料開放及再利用政策。 3.推動政府資料應用工作。 4.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或相當職務列等,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2.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六職等以上或相當職務列等之職務。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4.具備下列條件尤佳: (1)具備良好資訊專業、跨公私部門協調與行政處理能力。 (2)良好語言文字表達、獨立規劃能力及主動積極敬業精神。 (3)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 (4)熟悉Python/Java/C#/C++等程式語言,或具備相應程式設計能力。 (5)具資料分析能力或經驗。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4年1月24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點選【應徵職缺】。未能同意調閱履歷、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符資格或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1)報名事宜:林小姐 (聯絡電話:02-23800613)。 (2)工作內容:賴先生 (聯絡電話:02-2380035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7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
職稱
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政府資料開放及再利用系統建置及管理。 2.推動政府資料開放及再利用政策。 3.推動政府資料應用工作。 4.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或相當職務列等,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2.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六職等以上或相當職務列等之職務。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4.具備下列條件尤佳: (1)具備良好資訊專業、跨公私部門協調與行政處理能力。 (2)良好語言文字表達、獨立規劃能力及主動積極敬業精神。 (3)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 (4)熟悉Python/Java/C#/C++等程式語言,或具備相應程式設計能力。 (5)具資料分析能力或經驗。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1月24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點選【應徵職缺】。未能同意調閱履歷、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符資格或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1)報名事宜:林小姐 (聯絡電話:02-23800613)。 (2)工作內容:賴先生 (聯絡電話:02-23800351)。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