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勞工安全管理員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7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勞工安全管理員
職系 職業安全衛生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含處外單位)
工作內容 1、 辦理污水下水道工程品職稽查事宜。 2、 年度勞工健康檢查。 3、 辦理缺失態樣研討會。 4、 辦理品職表報之製作、填報、列管與建檔事宜。 5、 年度品管及職安衛講習(含教育訓練補助)。工安科技降災平安4年(含職安衛所設督導考評)、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含改正追蹤)。 6、 職災防止及強化局限空間作業管理案。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普考或相當特考及格具職業安全衛生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處分且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4、具採購專業證照人員證照尤佳。 5、具原住民族身分尤佳。
聯絡方式 1、 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 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 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7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勞工安全管理員

職系

職業安全衛生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污水下水道工程品職稽查事宜。 2、 年度勞工健康檢查。 3、 辦理缺失態樣研討會。 4、 辦理品職表報之製作、填報、列管與建檔事宜。 5、 年度品管及職安衛講習(含教育訓練補助)。工安科技降災平安4年(含職安衛所設督導考評)、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含改正追蹤)。 6、 職災防止及強化局限空間作業管理案。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普考或相當特考及格具職業安全衛生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處分且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4、具採購專業證照人員證照尤佳。 5、具原住民族身分尤佳。

聯絡方式

1、 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 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 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