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主計處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4/01/1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1/17 ~ 114/01/2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主計處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高雄市 |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 |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物價、薪資、就業失業等指定統計調查,工業及服務業普查、農林漁牧業普查與人口及住宅普查等基本國勢調查。 (二) 辦理中央各機關定期或不定期之統計調查。 (三) 辦理普抽查表之審核及複查作業。 (四) 辦理普抽查行政及數位化相關作業。 (五) 辦理普抽查之聯繫、協調、輔導及訓練事宜。 (六) 協助辦理機關各項統計行政作業事項。 (七) 其他上級交辦有關調查業務。 |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曾辦理調查工作達二年以上者。 (二) 體能、語言、態度等基本條件,能勝任實地訪問調查工作者。 (三) 曾擔任按件計酬統計調查員或具基網實地訪查經驗者,得依其訪查工作年資,於公開甄選時酌予加分。 (四) 本工作多屬外勤性質,自備機車(或汽車)且持有駕照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主計處經濟統計科王小姐,聯絡電話07-3373487 (一) 考試科目 1.筆試成績占70%:包括「國文」30%、「統計實務」40%及「電腦實作」(使用Excel 軟體) 30%。 2.口試成績占30%:包括語言、儀態、應對及訪問技巧。 (二) 甄審方式 1.甄審方式分2階段進行,第1階段筆試科目為「國文」、「統計實務」及「電腦實作」3科,第2階段為口試,以完成第1階段3科筆試,不得有任何一科為0分,且扣除「統計實務」未達60分,依總成績排序,擇優前6名參加應試。 2.考試科目不得有任何一科為0分,以總分排序,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至多2名;若總分相同,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口試分數相同,則以「統計實務」筆試分數高者優先。 3.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列冊候用,期間6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於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網站之翌日起算),期間內有相同職務出缺時,另行通知遞補,若6個月內無相同職務出缺時,候用失效。 (三) 報名及收件期間 1.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掛號郵寄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主計處經濟統計科收),報名截止日期為114年1月24日(五),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註明「參加約僱統計調查員甄審」及聯絡電話。 2.檢附證件(不論資格符合與否,恕不退件):信封內附「公務人員履歷表」(以本專用版本為主,不可使用其他版本,詳附件)、另附2吋照片乙張(製作准考證用,背面請註明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國民身分證、兵役證件、最高學歷證件、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辦理調查工作資歷證明(若無免附)各乙份。 3.114年2月5日(三)下午5時於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網站「最新消息」https://bas.kcg.gov.tw/ 公布資格符合之應考人姓氏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後4碼,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參加第2階段考試人員名單則於114年2月7日(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處網站。 4.因檢證不齊經通知補送證明文件,未於期限內補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四) 考試日期 1.第1階段:114年2月7日(五) 上午8時20分至12時00分 8:20~8:40 報到(市府8樓第五會議室), 8:40~8:50 測驗說明, 8:50~10:20 國文及統計實務(90分鐘), 10:20~10:30 休息, 10:30~10:40 電腦實作說明, 10:40~12:00 電腦實作(80分鐘) 2.第2階段:114年2月8日(六) 下午13時50分開始 13:50~14:00 說明及抽籤,按抽籤號碼順序入場, 14:00起 口試(每人約10分鐘) (五) 考試地點 1.筆試場地: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第五會議室。 2.口試場地: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8樓主計處第一會議室。 (六) 注意事項 1.應考人應遵守考試規定時間入場,筆試各節測驗逾時10分鐘者,不得入場參加考試;每節測驗正式開始後30分鐘內,考生不得提早離場。口試若唱名3次未到,以棄權論。未到及提早離場皆視同未完成該堂測驗。 2.錄取通知:本處於收到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知錄取人員日之次工作日下午5時前,於本處網站「最新消息」公告之,並電話通知正取及備取人員。經通知僱用者,應繳交相關證件俾供查驗;逾期未報到或證件正本與影本不符者,以棄權論,當事人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七) 本公告未載明之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規範或本處解釋說明辦理。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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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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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7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主計處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物價、薪資、就業失業等指定統計調查,工業及服務業普查、農林漁牧業普查與人口及住宅普查等基本國勢調查。 (二) 辦理中央各機關定期或不定期之統計調查。 (三) 辦理普抽查表之審核及複查作業。 (四) 辦理普抽查行政及數位化相關作業。 (五) 辦理普抽查之聯繫、協調、輔導及訓練事宜。 (六) 協助辦理機關各項統計行政作業事項。 (七) 其他上級交辦有關調查業務。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曾辦理調查工作達二年以上者。 (二) 體能、語言、態度等基本條件,能勝任實地訪問調查工作者。 (三) 曾擔任按件計酬統計調查員或具基網實地訪查經驗者,得依其訪查工作年資,於公開甄選時酌予加分。 (四) 本工作多屬外勤性質,自備機車(或汽車)且持有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主計處經濟統計科王小姐,聯絡電話07-3373487 (一) 考試科目 1.筆試成績占70%:包括「國文」30%、「統計實務」40%及「電腦實作」(使用Excel 軟體) 30%。 2.口試成績占30%:包括語言、儀態、應對及訪問技巧。 (二) 甄審方式 1.甄審方式分2階段進行,第1階段筆試科目為「國文」、「統計實務」及「電腦實作」3科,第2階段為口試,以完成第1階段3科筆試,不得有任何一科為0分,且扣除「統計實務」未達60分,依總成績排序,擇優前6名參加應試。 2.考試科目不得有任何一科為0分,以總分排序,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至多2名;若總分相同,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口試分數相同,則以「統計實務」筆試分數高者優先。 3.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列冊候用,期間6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於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網站之翌日起算),期間內有相同職務出缺時,另行通知遞補,若6個月內無相同職務出缺時,候用失效。 (三) 報名及收件期間 1.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掛號郵寄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主計處經濟統計科收),報名截止日期為114年1月24日(五),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註明「參加約僱統計調查員甄審」及聯絡電話。 2.檢附證件(不論資格符合與否,恕不退件):信封內附「公務人員履歷表」(以本專用版本為主,不可使用其他版本,詳附件)、另附2吋照片乙張(製作准考證用,背面請註明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國民身分證、兵役證件、最高學歷證件、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辦理調查工作資歷證明(若無免附)各乙份。 3.114年2月5日(三)下午5時於高雄市政府主計處網站「最新消息」https://bas.kcg.gov.tw/ 公布資格符合之應考人姓氏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後4碼,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參加第2階段考試人員名單則於114年2月7日(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處網站。 4.因檢證不齊經通知補送證明文件,未於期限內補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四) 考試日期 1.第1階段:114年2月7日(五) 上午8時20分至12時00分 8:20~8:40 報到(市府8樓第五會議室), 8:40~8:50 測驗說明, 8:50~10:20 國文及統計實務(90分鐘), 10:20~10:30 休息, 10:30~10:40 電腦實作說明, 10:40~12:00 電腦實作(80分鐘) 2.第2階段:114年2月8日(六) 下午13時50分開始 13:50~14:00 說明及抽籤,按抽籤號碼順序入場, 14:00起 口試(每人約10分鐘) (五) 考試地點 1.筆試場地: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8樓第五會議室。 2.口試場地: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8樓主計處第一會議室。 (六) 注意事項 1.應考人應遵守考試規定時間入場,筆試各節測驗逾時10分鐘者,不得入場參加考試;每節測驗正式開始後30分鐘內,考生不得提早離場。口試若唱名3次未到,以棄權論。未到及提早離場皆視同未完成該堂測驗。 2.錄取通知:本處於收到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知錄取人員日之次工作日下午5時前,於本處網站「最新消息」公告之,並電話通知正取及備取人員。經通知僱用者,應繳交相關證件俾供查驗;逾期未報到或證件正本與影本不符者,以棄權論,當事人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七) 本公告未載明之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規範或本處解釋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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