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副研究員

公告日 114/01/18
刊登起迄日 114/01/17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職稱 副研究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工作內容 1.統籌及辦理博物館數位人文或數位服務相關工作。 2.辦理博物館AI應用相關工作。 3.辦理博物館應用系統或網站維運管理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資訊管理、資訊工程、數位學習科技、理工或人文社會科學副修資訊科技相關技能等相關領域院所畢業,並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含代表作及參考作)。 (2)具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4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含代表作及參考作)。 (3)任比照講師等級之現職滿三年以上,服務成績優良,並有二篇以上專門著作者。 2.具備數位人文、數位服務或AI應用之規劃及執行經驗者。 3.熟悉資訊系統規劃、開發及管理,有資訊相關專案履約管理經驗者。 4.具作業系統與文書軟體基本操作,伺服器網站與資料庫管理與系統分析規劃經驗者。 5.具博物館資訊管理經驗或統籌大型專案管理經驗者尤佳。 6.具資安相關證照者與外語能力(如英語、日語或其他)尤佳。 7.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第33條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之各項情事。應徵人員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上開情事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銷;倘於報名時未發現,於聘任後始發現者,仍應依規定撤銷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一、應檢具文件如下,請將下列所有資料依序排列並提供書面1式6份(專門著作、應徵資料檢視表等資料1式1份):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或簡式擇一)、應徵人員簡歷及工作實績資料表(附表1)、專業人員著作清單(參考著作清單僅擇排序第1篇送著作外審) (附表2-1)、取得前一等級比照教師資格之著作清單(附表2-2)、代表作合著人證明(附表2-3)、著作審查外審委員應迴避及得排除名單(附表2-4)、應徵資料檢視表(附表3,1份,請提供簽名掃描檔)(表格請至本館官網首頁「下載專區」下載)。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歷證書影本,具國外學歷者,應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及中文翻譯本,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合。 (三)成績優良證明(以學校成績單為準)、語言能力證明文件(如英語能力檢測證明、檢測成績單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相關經歷、研究、學術、專業成績等相關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等)及其他證明文件(如教師證書、採購證照等),與本案應徵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請於履歷表中簡明扼要摘列。 (五)專門著作等書面資料影本1式1份 (俟通過複審後將另行通知繳交書面裝訂5份)。所稱專門著作,須符合「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辦法」相關規定,為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比照教師資格後之著作;送審時由送審人擇定至多5件,並自行擇一為代表著作,其餘列為參考著作,送審專門著作,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1.已出版公開發行或經出版社出具證明將出版公開發行之專書(請提供專書出版頁證明書面)。 2.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或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或經前開刊物,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 3.在國內外具有正式審查程序研討會發表,且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以光碟發行或於網路公開發行之著作(請提供經正式審查程序之刊登證明書面)。 4.未曾送審任一等級專業人員資格之學位論文(代表著作為合著者,須附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代表作合著人證明正本)。 二、應徵表件請另分別以下列7項不同檔案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檔案依序如下: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或簡式擇一、掃描檔)。2.應徵人員簡歷及工作實績資料表(Word檔)。3.專業人員著作清單(參考著作清單僅擇排序第1篇送著作外審)、取得前一等級比照教師資格之著作清單國內外學歷證書、代表作合著人證明及著作審查外審委員應迴避及得排除名單(合併同一檔案,均為Word檔)。4.國內外學歷證書、成績單、語言能力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等表件(請合併提供掃描檔)。5.相關經歷、研究、學術、專業成績等相關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等)(請合併提供掃描檔)。6.專門著作等資料(請依代表作、參考作1、參考作2…等分別不同檔案、請提供掃描檔)。7.應徵資料檢視表(請提供簽名掃描檔)。〈請於郵件主旨註記應徵者姓名、應徵職缺名稱,俾利彙整資料,並勾選要求讀取回條,以利知悉承辦單位是否收取訊息〉。 三、本職缺採通訊報名方式,應檢附之文件請依所列順序,以適當大小紙袋裝封,封面註明「應徵數位創新中心副研究員」,於114年2月3日前逕寄(709025)台南市安南區長和路1段250號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初審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報名者,均不受理。本案承辦人人事室蘇小姐,電話:06-3568889轉2270。 四、本職缺比照助理教授等級聘用,得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期間自錄取公告日起3個月;職務敘薪比照教師待遇條例之附表一「教師薪級表」規定辦理,另得按年採計與現職職務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公務職前年資。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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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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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統籌及辦理博物館數位人文或數位服務相關工作。 2.辦理博物館AI應用相關工作。 3.辦理博物館應用系統或網站維運管理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資訊管理、資訊工程、數位學習科技、理工或人文社會科學副修資訊科技相關技能等相關領域院所畢業,並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含代表作及參考作)。 (2)具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4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含代表作及參考作)。 (3)任比照講師等級之現職滿三年以上,服務成績優良,並有二篇以上專門著作者。 2.具備數位人文、數位服務或AI應用之規劃及執行經驗者。 3.熟悉資訊系統規劃、開發及管理,有資訊相關專案履約管理經驗者。 4.具作業系統與文書軟體基本操作,伺服器網站與資料庫管理與系統分析規劃經驗者。 5.具博物館資訊管理經驗或統籌大型專案管理經驗者尤佳。 6.具資安相關證照者與外語能力(如英語、日語或其他)尤佳。 7.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第33條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之各項情事。應徵人員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上開情事者,其錄取資格應予取銷;倘於報名時未發現,於聘任後始發現者,仍應依規定撤銷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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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檢具文件如下,請將下列所有資料依序排列並提供書面1式6份(專門著作、應徵資料檢視表等資料1式1份):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或簡式擇一)、應徵人員簡歷及工作實績資料表(附表1)、專業人員著作清單(參考著作清單僅擇排序第1篇送著作外審) (附表2-1)、取得前一等級比照教師資格之著作清單(附表2-2)、代表作合著人證明(附表2-3)、著作審查外審委員應迴避及得排除名單(附表2-4)、應徵資料檢視表(附表3,1份,請提供簽名掃描檔)(表格請至本館官網首頁「下載專區」下載)。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歷證書影本,具國外學歷者,應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及中文翻譯本,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合。 (三)成績優良證明(以學校成績單為準)、語言能力證明文件(如英語能力檢測證明、檢測成績單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相關經歷、研究、學術、專業成績等相關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等)及其他證明文件(如教師證書、採購證照等),與本案應徵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請於履歷表中簡明扼要摘列。 (五)專門著作等書面資料影本1式1份 (俟通過複審後將另行通知繳交書面裝訂5份)。所稱專門著作,須符合「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辦法」相關規定,為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比照教師資格後之著作;送審時由送審人擇定至多5件,並自行擇一為代表著作,其餘列為參考著作,送審專門著作,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1.已出版公開發行或經出版社出具證明將出版公開發行之專書(請提供專書出版頁證明書面)。 2.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或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或經前開刊物,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 3.在國內外具有正式審查程序研討會發表,且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以光碟發行或於網路公開發行之著作(請提供經正式審查程序之刊登證明書面)。 4.未曾送審任一等級專業人員資格之學位論文(代表著作為合著者,須附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代表作合著人證明正本)。 二、應徵表件請另分別以下列7項不同檔案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檔案依序如下: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或簡式擇一、掃描檔)。2.應徵人員簡歷及工作實績資料表(Word檔)。3.專業人員著作清單(參考著作清單僅擇排序第1篇送著作外審)、取得前一等級比照教師資格之著作清單國內外學歷證書、代表作合著人證明及著作審查外審委員應迴避及得排除名單(合併同一檔案,均為Word檔)。4.國內外學歷證書、成績單、語言能力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等表件(請合併提供掃描檔)。5.相關經歷、研究、學術、專業成績等相關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等)(請合併提供掃描檔)。6.專門著作等資料(請依代表作、參考作1、參考作2…等分別不同檔案、請提供掃描檔)。7.應徵資料檢視表(請提供簽名掃描檔)。〈請於郵件主旨註記應徵者姓名、應徵職缺名稱,俾利彙整資料,並勾選要求讀取回條,以利知悉承辦單位是否收取訊息〉。 三、本職缺採通訊報名方式,應檢附之文件請依所列順序,以適當大小紙袋裝封,封面註明「應徵數位創新中心副研究員」,於114年2月3日前逕寄(709025)台南市安南區長和路1段250號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初審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報名者,均不受理。本案承辦人人事室蘇小姐,電話:06-3568889轉2270。 四、本職缺比照助理教授等級聘用,得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期間自錄取公告日起3個月;職務敘薪比照教師待遇條例之附表一「教師薪級表」規定辦理,另得按年採計與現職職務等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公務職前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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