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114/01/18
刊登起迄日 114/01/17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1樓)
工作內容 1.「口腔健康促進計畫」內相關業務及資料彙整事宜。 2.辦理衛生福利部契約等相關工作內容。 3.辦理本局醫事管理科相關行政工作。 4.臨時交辦案件。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熟悉電腦Office作業系統及簡報製作,有獨立作業及企劃能力,善溝通協調、積極任事勇於負責、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機動調整且可配合業務加班者。 3.經教育部承認之醫療、衛生、管理、行銷相關學系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育兒經驗者尤佳。 4.工作積極、抗壓性高。 5.符合資格條件人員另行公告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 ※薪資:190元/時(時薪*實際工作時數)
聯絡方式 ※聯絡人/聯絡電話:呂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分機7100,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A4履歷表、自傳(不超過500字)、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初審合格名單。 3.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係本局受委託辦理衛生福利部計畫之臨時人員,錄取人員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經費用罄)。 ※備註: 1、甄試內容:口試測驗。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2名,同計畫同薪點同職稱之職缺始得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職缺預估進用日期為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初審公告、面試事宜及錄取公告,請自行上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查閱。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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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7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口腔健康促進計畫」內相關業務及資料彙整事宜。 2.辦理衛生福利部契約等相關工作內容。 3.辦理本局醫事管理科相關行政工作。 4.臨時交辦案件。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熟悉電腦Office作業系統及簡報製作,有獨立作業及企劃能力,善溝通協調、積極任事勇於負責、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機動調整且可配合業務加班者。 3.經教育部承認之醫療、衛生、管理、行銷相關學系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育兒經驗者尤佳。 4.工作積極、抗壓性高。 5.符合資格條件人員另行公告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 ※薪資:190元/時(時薪*實際工作時數)

聯絡方式

※聯絡人/聯絡電話:呂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分機7100,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A4履歷表、自傳(不超過500字)、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初審合格名單。 3.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係本局受委託辦理衛生福利部計畫之臨時人員,錄取人員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經費用罄)。 ※備註: 1、甄試內容:口試測驗。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2名,同計畫同薪點同職稱之職缺始得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職缺預估進用日期為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初審公告、面試事宜及錄取公告,請自行上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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