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兼任行政助理

公告日 114/01/18
刊登起迄日 114/01/13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職稱 兼任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教務處。 臺南市白河區永安里新興路528號
工作內容 工作項目:以學校教學行政事務工作為主。 (一)協助教務處推動108課綱行政業務:教師社群、公開觀議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議題融入教學、學生選課開課資料整理及遠距教學輔助等事務性工作協助。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歷。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者。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之情事者。 (四)工作態度主動積極,細心耐心,具服務熱忱,並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 (五)具備Word(文章編排、圖片、段落處理等)、Excel(數據整理)、e-mail(寄送e-mail及基本網路安全概念)等,Windows基本電腦應用能力。 (六)具備文件資料歸檔及整理之能力,並能兼顧時效性及正確性。
聯絡方式 06-6852054轉211 教學組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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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13 ~ 114/0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職稱

兼任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工作項目:以學校教學行政事務工作為主。 (一)協助教務處推動108課綱行政業務:教師社群、公開觀議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議題融入教學、學生選課開課資料整理及遠距教學輔助等事務性工作協助。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歷。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者。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之情事者。 (四)工作態度主動積極,細心耐心,具服務熱忱,並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 (五)具備Word(文章編排、圖片、段落處理等)、Excel(數據整理)、e-mail(寄送e-mail及基本網路安全概念)等,Windows基本電腦應用能力。 (六)具備文件資料歸檔及整理之能力,並能兼顧時效性及正確性。

聯絡方式

06-6852054轉211 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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