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察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1/20
刊登起迄日 114/01/20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警察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警察局公有拖吊保管場(新竹市北區延平路1段488號)
工作內容 1. 擔任公有拖吊場車輛管理、保管場停車秩序管理、拖吊工調度及指揮事項。 2.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資格條件 1.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尤佳。 2. 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3. 無肢體障礙,協助搬運、架設輪胎輔助工具(面試時實際操作測試)。 4. 需備機車駕照。
聯絡方式 1. 職缺名額:1名。 2.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滿時如雙方同意繼續約僱,另訂契約。 3. 待遇:新臺幣33,750元(每月) 4. 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詳述,檢附近照1張)、身分證影本、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 5. 請於114年1月24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46新竹市北大路218號3樓張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6. 經書面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 聯絡電話: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張小姐(03)5250382。 8.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侯補2名,列冊侯用,侯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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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0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警察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 擔任公有拖吊場車輛管理、保管場停車秩序管理、拖吊工調度及指揮事項。 2.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資格條件

1.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尤佳。 2. 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3. 無肢體障礙,協助搬運、架設輪胎輔助工具(面試時實際操作測試)。 4. 需備機車駕照。

聯絡方式

1. 職缺名額:1名。 2.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期滿時如雙方同意繼續約僱,另訂契約。 3. 待遇:新臺幣33,750元(每月) 4. 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詳述,檢附近照1張)、身分證影本、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 5. 請於114年1月24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46新竹市北大路218號3樓張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6. 經書面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 聯絡電話:新竹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張小姐(03)5250382。 8.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侯補2名,列冊侯用,侯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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