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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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0 ~ 114/01/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
工作內容 | 1.本市性別平等辦公室相關業務(含本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教育文化與媒體組、本局性別平等專責小組)。 2.生命教育(友善校園生命教育業務) 。 3.少輔會(含治安會報-本室彙整窗口、幹事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無限制轉調情形。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 對本職務者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24日前,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四)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7573人事室彭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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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0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本市性別平等辦公室相關業務(含本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教育文化與媒體組、本局性別平等專責小組)。 2.生命教育(友善校園生命教育業務) 。 3.少輔會(含治安會報-本室彙整窗口、幹事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無限制轉調情形。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 對本職務者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月24日前,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四)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7573人事室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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