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技佐

公告日 114/01/21
刊登起迄日 114/01/20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技佐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成人健檢、BC型肝炎篩檢及整合性篩檢工作。 (二)衛生教育推動工作。 (三)縣府施政藍圖及施政滿意度調查等綜合企劃業務。 (四)臨時交辦事項等。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二)熟悉電腦操作,具公衛、醫事、一般行政、公共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及資料分析與計畫編纂能力。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溝通協調、學習動力、有耐心、責任感及能配合加班。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2月3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正確無誤後,再至「應徵職缺」勾選本項職缺點選確定應徵,及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於報名期限內將下列資料各1份合併上傳為附件: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 (二)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呂小姐(收件),分機1307企劃科郭科長(工作事項疑義)。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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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技佐
114/01/09~1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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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0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職稱

技佐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成人健檢、BC型肝炎篩檢及整合性篩檢工作。 (二)衛生教育推動工作。 (三)縣府施政藍圖及施政滿意度調查等綜合企劃業務。 (四)臨時交辦事項等。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二)熟悉電腦操作,具公衛、醫事、一般行政、公共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及資料分析與計畫編纂能力。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溝通協調、學習動力、有耐心、責任感及能配合加班。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2月3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正確無誤後,再至「應徵職缺」勾選本項職缺點選確定應徵,及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於報名期限內將下列資料各1份合併上傳為附件: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 (二)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呂小姐(收件),分機1307企劃科郭科長(工作事項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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