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約僱技工
公告日 | 114/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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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1 ~ 114/01/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
職稱 | 約僱技工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白河工務段(台南市白河區崁頭里崁子頭65-37號) |
工作內容 | (一)工程、隧道機電材料及庫房、料棚及廢料場管理。 (二)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三)協助登記桌作業。 (四)辦公處所清潔維護管理。 (五)耗品採購及管理。 (六)餐廳管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備1年以上高速公路相關工作經歷並提出證明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規定。 (四) 具電腦公文書製作及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 白河工務段承辦人聯絡電話:鄧先生06-6856126#3244 (二) 新進人員試用期間以1個月為原則,試用期間薪資約為28,952元,期滿考核成績及格始正式進用,薪資最高為150薪點約為35,52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 (三) 薪資需扣繳自行負擔之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四)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規定,請提供最近三個月公立醫(療)院(所)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出具之體格檢查表一份。 (五) 不符規定者請勿應徵;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報名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甄試時間,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 (六)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1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備1年以上高速公路局相關工作經歷、體格檢查表等證明文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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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1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約僱技工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工程、隧道機電材料及庫房、料棚及廢料場管理。 (二)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三)協助登記桌作業。 (四)辦公處所清潔維護管理。 (五)耗品採購及管理。 (六)餐廳管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備1年以上高速公路相關工作經歷並提出證明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規定。 (四) 具電腦公文書製作及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 白河工務段承辦人聯絡電話:鄧先生06-6856126#3244 (二) 新進人員試用期間以1個月為原則,試用期間薪資約為28,952元,期滿考核成績及格始正式進用,薪資最高為150薪點約為35,52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 (三) 薪資需扣繳自行負擔之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四)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規定,請提供最近三個月公立醫(療)院(所)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出具之體格檢查表一份。 (五) 不符規定者請勿應徵;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報名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甄試時間,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 (六)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4年1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備1年以上高速公路局相關工作經歷、體格檢查表等證明文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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