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
視察
公告日 | 114/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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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0 ~ 114/01/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能源署 |
職稱 | 視察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國會聯絡及跨部門溝通業務。 二、 辦理研考及議事業務(含首長信箱、人民陳請案、立監委案、立委質詢及大QA等)。 三、 辦理能源議題推廣宣導、每日新聞輿情處理及管考業務。 四、 辦理新聞媒體聯繫、訪談接洽及議題回應彙整業務。 五、 辦理署務會議議事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碩士畢業者。 二、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人員,且具轉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者。 四、 服務熱忱、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並具規劃、溝通協調與管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 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1月24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證書)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 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658李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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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0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能源署
職稱
視察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國會聯絡及跨部門溝通業務。 二、 辦理研考及議事業務(含首長信箱、人民陳請案、立監委案、立委質詢及大QA等)。 三、 辦理能源議題推廣宣導、每日新聞輿情處理及管考業務。 四、 辦理新聞媒體聯繫、訪談接洽及議題回應彙整業務。 五、 辦理署務會議議事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碩士畢業者。 二、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人員,且具轉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者。 四、 服務熱忱、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並具規劃、溝通協調與管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 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1月24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證書)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 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658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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