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土庫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技士

公告日 114/01/21
刊登起迄日 114/01/21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土庫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633雲林縣土庫鎮中央路2號。
工作內容 1.高壓電力系統維護管理。 2.節能減碳、四省專案規劃及控管。 3.水電、飲水機、電梯、電話、消防及廁所設施檢查維護。 4.空調、冷氣規劃與維護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有委任第5職等之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轉調之限制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三)具備基本資訊處理及基礎水電維修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手續: (一)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請於114年2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報名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應繳資料及證明文件,請掃描為一個PDF檔(限10M以內)上傳(證件一律使用A4影印,加註『核與正本相符』及親自簽章,並依序掃描): 1、甄選報名表。 2、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章: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男性另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及曾任相關職系之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 (8)其他與本職缺相關之服務證明、訓練、進修、語言檢定、採購證照文件等(無者免附)。 二、注意事項及甄選方式: (一) 報名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甄選日期及注意事項等甄試資訊,於114年2月11日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頁公告,不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退件。 (二) 甄選方式:口試(100%)。 1、就態度理念、溝通互動、問題解決綜合評定,每人以10-15分鐘為原則。 2、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成績低於75分)者,錄取從缺。 (三)本次職缺甄選得視甄試成績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不另行通知。 三、正取人員,如原服務單位不同意商調或逾期未到職者,應取消其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技士
114/01/09~11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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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1 ~ 114/02/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土庫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1.高壓電力系統維護管理。 2.節能減碳、四省專案規劃及控管。 3.水電、飲水機、電梯、電話、消防及廁所設施檢查維護。 4.空調、冷氣規劃與維護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有委任第5職等之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轉調之限制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三)具備基本資訊處理及基礎水電維修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手續: (一)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請於114年2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報名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應繳資料及證明文件,請掃描為一個PDF檔(限10M以內)上傳(證件一律使用A4影印,加註『核與正本相符』及親自簽章,並依序掃描): 1、甄選報名表。 2、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章: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男性另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及曾任相關職系之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 (8)其他與本職缺相關之服務證明、訓練、進修、語言檢定、採購證照文件等(無者免附)。 二、注意事項及甄選方式: (一) 報名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甄選日期及注意事項等甄試資訊,於114年2月11日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頁公告,不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退件。 (二) 甄選方式:口試(100%)。 1、就態度理念、溝通互動、問題解決綜合評定,每人以10-15分鐘為原則。 2、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成績低於75分)者,錄取從缺。 (三)本次職缺甄選得視甄試成績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不另行通知。 三、正取人員,如原服務單位不同意商調或逾期未到職者,應取消其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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