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以工代賑人員(秘書室)

公告日 114/01/21
刊登起迄日 114/01/20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以工代賑人員(秘書室)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2樓)
工作內容 (一) 職缺一: 1.公文登打及紙本分文作業。 2.協助文書收發相關行政庶務。 3.協助電話接聽。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職缺二: 1.上午市政公文簽收本局文件等。 2.平信公文用印、哲信、裝封等。 3.平信信封拆封分送總收。 4.協助電話接聽。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申請者須年滿16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或高中(職)以上夜間部學生。 (三) 具備耐心、細心及服務熱忱。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Word、Excel)、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81383/post 2.本(114)年度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5.欲申請者,請於 114 年 2 月 3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秘書室-一股)」。 二、其他: 1.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 28,590元)計算。 2.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3.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4.其他事項: 4-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併同前次公告(114年1月10日至1月15日投件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2.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局網站,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2名(其中1名為預估缺)外,得增列候補人員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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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以工代賑人員(秘書室)
114/01/10~1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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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0 ~ 114/0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以工代賑人員(秘書室)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職缺一: 1.公文登打及紙本分文作業。 2.協助文書收發相關行政庶務。 3.協助電話接聽。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職缺二: 1.上午市政公文簽收本局文件等。 2.平信公文用印、哲信、裝封等。 3.平信信封拆封分送總收。 4.協助電話接聽。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申請者須年滿16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或高中(職)以上夜間部學生。 (三) 具備耐心、細心及服務熱忱。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Word、Excel)、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81383/post 2.本(114)年度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5.欲申請者,請於 114 年 2 月 3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秘書室-一股)」。 二、其他: 1.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 28,590元)計算。 2.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3.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4.其他事項: 4-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併同前次公告(114年1月10日至1月15日投件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2.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局網站,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2名(其中1名為預估缺)外,得增列候補人員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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