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技士

公告日 114/01/21
刊登起迄日 114/01/21 ~ 114/02/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工作內容 1.客家生活環境之館舍設施修繕、維護及營造。 2.客家文化活動之規劃及辦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經銓敘審定並具委任第4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符合建築工程職系調任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請以線上方式應徵: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現職派令、最近3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採購證照、客語認證、英檢證書等)。【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連絡電 話:(03) 4096682分機8020人事室許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1/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1 ~ 114/02/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客家生活環境之館舍設施修繕、維護及營造。 2.客家文化活動之規劃及辦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經銓敘審定並具委任第4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符合建築工程職系調任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請以線上方式應徵: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現職派令、最近3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採購證照、客語認證、英檢證書等)。【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連絡電 話:(03) 4096682分機8020人事室許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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