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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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1 ~ 114/02/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32652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地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承認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具備中英文輸入及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處理能力,具美工及影片製作剪輯能力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貼照片、自傳及簽名)。 2.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 3.請於114年2月5日17:00下班前(含2月5日),送達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3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課約用人員職務」;電話03-4783115分機415或500。 4.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或逾期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另增列候補人員2名,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高中(職)畢業薪資28,780元(依學歷程度支薪)。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用人員
113/11/11~1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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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1 ~ 114/0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地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具備中英文輸入及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處理能力,具美工及影片製作剪輯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貼照片、自傳及簽名)。 2.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 3.請於114年2月5日17:00下班前(含2月5日),送達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411號3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課約用人員職務」;電話03-4783115分機415或500。 4.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或逾期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另增列候補人員2名,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高中(職)畢業薪資28,780元(依學歷程度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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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約用人員
113/11/11~1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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