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大學
代理約用行政士
公告日 | 114/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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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1 ~ 114/02/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宜蘭大學 |
職稱 | 代理約用行政士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國立宜蘭大學 |
工作內容 | (一) 主辦工作項目: 1. 設備材料之請購、會驗及保管。 2. 協助各實驗室儀器維護與安衛檢查、教學設備整備等事項。 3. 教室之安全維護管理。 4. 財務帳冊登記保管與維護、季報表之填報。 5. 學務、總務、工程認證、教師評鑑等系務行政事務。 6. 碩士班甄試及學位考試業務、教學助理管理。 (二) 協辦工作項目: 1. 協辦系務相關聯繫、協調及活動安排。 2. 各項招生活動之進行。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六年工作經驗以上者。 (二) 熟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應用軟體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 具認真負責與溝通協調能力等特質者尤佳。 (四) 專業證照等。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 1. 請檢具下列表件各1份 (1) 約用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履歷表請至【本校徵才訊息】下載,自傳部分請詳述)。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 工作證明文件影本,須記載工作起訖時間(勞動契約及勞保加退保證明不得為工作證明文件)。 (5) 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影本。 2. 上述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於 114年2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或親自送件至「26047 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化學工程與材與料工程學 李佳純助教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短期代理約用行政士職務」。 (二) 預定進用期間:本職缺為本校約用人員職缺,自報到日起進用,試用期3個月(本職缺為代理約用人力,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三) 薪資待遇:月支報酬新臺幣35,775元。 (四) 應徵者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校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進入複試者不另通知。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五)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國立宜蘭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李佳純助教,聯絡電話:(03)9317492。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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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1 ~ 114/0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宜蘭大學
職稱
代理約用行政士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主辦工作項目: 1. 設備材料之請購、會驗及保管。 2. 協助各實驗室儀器維護與安衛檢查、教學設備整備等事項。 3. 教室之安全維護管理。 4. 財務帳冊登記保管與維護、季報表之填報。 5. 學務、總務、工程認證、教師評鑑等系務行政事務。 6. 碩士班甄試及學位考試業務、教學助理管理。 (二) 協辦工作項目: 1. 協辦系務相關聯繫、協調及活動安排。 2. 各項招生活動之進行。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六年工作經驗以上者。 (二) 熟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應用軟體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 具認真負責與溝通協調能力等特質者尤佳。 (四) 專業證照等。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 請檢具下列表件各1份 (1) 約用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履歷表請至【本校徵才訊息】下載,自傳部分請詳述)。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 工作證明文件影本,須記載工作起訖時間(勞動契約及勞保加退保證明不得為工作證明文件)。 (5) 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影本。 2. 上述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於 114年2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或親自送件至「26047 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化學工程與材與料工程學 李佳純助教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短期代理約用行政士職務」。 (二) 預定進用期間:本職缺為本校約用人員職缺,自報到日起進用,試用期3個月(本職缺為代理約用人力,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三) 薪資待遇:月支報酬新臺幣35,775元。 (四) 應徵者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校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進入複試者不另通知。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五)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國立宜蘭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李佳純助教,聯絡電話:(03)931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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