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 114/01/22
刊登起迄日 114/01/21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工作內容 辦理本所民政課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普通考試或相當特考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線上應徵上傳資料: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或曾任同一職組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請填寫附件簡歷冊及簡歷表,並於報名期間內以E-MAIL寄送至[email protected],若未寄送者以證件不齊論。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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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1 ~ 114/0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辦理本所民政課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普通考試或相當特考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線上應徵上傳資料: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或曾任同一職組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請填寫附件簡歷冊及簡歷表,並於報名期間內以E-MAIL寄送至[email protected],若未寄送者以證件不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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