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
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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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1/21 ~ 114/02/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7等328薪點(折合新臺幣44,280元)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本局人事室考訓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具有規劃與撰寫報告能力者或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請一併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之電子檔),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且不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亦不退件。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職缺為本局現職人員請假期間(至114.5.13)之職務代理人 (四)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五)本項甄選正取1名,另得視需要增列備取1-2名,備取人員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六)聯絡人及電話:陳小姐,(02)2307-0123分機115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1/08~1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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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1/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1/21 ~ 114/0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7等328薪點(折合新臺幣44,28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局人事室考訓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具有規劃與撰寫報告能力者或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請一併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之電子檔),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且不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亦不退件。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職缺為本局現職人員請假期間(至114.5.13)之職務代理人 (四)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五)本項甄選正取1名,另得視需要增列備取1-2名,備取人員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六)聯絡人及電話:陳小姐,(02)2307-0123分機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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