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約僱課員
| 公告日 | 113/11/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7 ~ 113/11/1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
| 職稱 | 約僱課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本所地址: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9樓 |
| 工作內容 | 一、役男出境管理。 二、列管未役役男清查作業處理。 三、妨害兵役案件處理。 四、95年次兵籍調查責任里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案件。 |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二、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113年11月14日(星期四)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 439號9樓兵役課)或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兵役課均可,逾期恕不受理。 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兵役課約僱課員職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需寄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三、書面資料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選面試。 四、如於人事行政總處線上應徵者,仍請將本所報名表及切結書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五、兵役課電話:02-28826200分機6214 陳先生 備註: 一、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三、僱用薪點:280薪點(37,800元)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7 ~ 113/1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職稱
約僱課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役男出境管理。 二、列管未役役男清查作業處理。 三、妨害兵役案件處理。 四、95年次兵籍調查責任里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案件。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二、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113年11月14日(星期四)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 439號9樓兵役課)或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兵役課均可,逾期恕不受理。 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兵役課約僱課員職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需寄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三、書面資料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選面試。 四、如於人事行政總處線上應徵者,仍請將本所報名表及切結書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五、兵役課電話:02-28826200分機6214 陳先生 備註: 一、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三、僱用薪點:280薪點(3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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